摘要
目前,全国正在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社区矫正组织的密切配合下,在社区矫正工作者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如何坚持科学发展观,如何保持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除了健全制度、各部门分工负责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应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明确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职责权限,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选拔和培养。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4年第2期134-139,共6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