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中的诉判同一原则,是指法院审判行为指向的诉讼客体应与检察机关经由起诉所确立的诉讼客体保持一致。实行诉判同一原则是由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所决定的,同时它对于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提高诉讼效率也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两大法系各主要代表国家均在其立法与实践中体现和贯彻了这一原则。这集中表现在:各国对于法院变更指控事项(包括指控事实、指控罪名以及处罚条款等)的权限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即不得逾越诉讼客体同一性的范畴。在我国,学术界虽然对法院变更指控事项的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特别是綦江"虹桥"案之后,大家对"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变更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罪名"等问题,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5年第1期199-210,共12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