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旧体制下的行政垄断远未革除,现阶段由于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又滋生了许多新的行政垄断。行政垄断危害极大,成为我国现阶段最为严重的垄断形式,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为此,法学界对行政垄断的成因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郑鹏程博士将这些研究成果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1)体制改革不彻底;(2)经济结构不合理;(3)利益驱动;(4)利益配置不合理;(5)法律制度不健全;(6)政府干预意识太强。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5年第2期17-25,共9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