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教学法是指将案例讨论的方法运用到课堂教学活动中,通过剖析典型事件,增强学生感性认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①案例教学法渊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朗道尔创立了判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的特点有三点:一是以法院判例为教学内容;二是引导在课堂上学生充分地参与讨论;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4年第2期230-235,共6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安徽大学教学项目“英美刑法”课程(项目编号J10118447021)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风险刑法处罚范围之限缩研究”(项目编号J01001319)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