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关于具体真理的讨论中,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只承认真理的具体性,不承认真理的抽象性,把否定抽象真理变成否定真理在任何意义上的抽象;另一是承认真理有抽象,但不承认“真理总是具体的”命题中已包含抽象,主张用“真理是抽象和具体的统一”来修正“真理总是具体的”。这两种情况,实质上属于同一个观点:在真理观上把具体和抽象割裂开来,把具体加以孤立化、静止化、绝对化。本文仅就此提出一些粗浅看法,求教于理论界诸同志。
出处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1984年第1期33-41,共9页
Journal of Hefei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