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权利观念的提升,我国的医疗纠纷数量激增,不仅大陆是这样,台湾地区也有同样的趋势。据最近《台湾医界》的一项统计表明:11%的医师在最近一年里曾遭遇过医疗纠纷,26%的医师在最近五年中遭遇过,44%的医师在行医生涯中遇到过医疗纠纷。于是台湾医务界惊呼:'即使华陀再世也无法避免44%的医疗纠纷!'台湾'卫生署'的统计资料表明,在1987——1992年期间,医师依照司法途径解决的医疗纠纷案达800余件,医师补偿病人的支出达二亿七千万台币,花费在医疗纠纷的诉讼及其它支出达三亿七千万台币(1)。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0年第5期31-32,共2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