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对技术监督部门任意扩大计量器具强检范围,在既无计量检定规程又无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对医用辐射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超声源(简称'医用三源',与此有关的医疗器械有 CT 机、X 线机、钴-60治疗机、后装机、γ刀、X 刀、医用电子加速器和医用 A 超、B 超、超声治疗仪、激光治疗仪以及核磁共振仪等,其最主要的是 CT、大型 X 线机)等医疗器械进行强制检定的做法,提出了强烈反对。而技术监督部门却一再坚持要对'医用三源'等医疗器械进行强制检定.到底谁是谁非,一直没有定论。因此,本文就此问题进行讨论,供有关部门参考。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0年第5期33-34,共2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