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器官移植虽然起步较国外晚十年左右,但发展较快,其中部分已达到国际水平。我国器官移植工作要进一步发展,面临许多问题。在法律方面,诸如死亡概念,器官捐赠等。本文将从民法角度就器官捐赠的法律问题作一探讨。一、器官捐赠的概念及其特点器官捐赠,是指捐赠人自愿无偿捐出可供移植或医学研究、医学教育的器官,包括活体器官捐赠与尸体器官捐赠.尸体器官捐赠按其捐赠方式,可分为遗赠、死因赠与、推定同意三种。尸体器官捐赠既包括尸体部分器官的捐赠,也包括整个尸体的捐赠.器官捐赠是器官移植的主要器官来源,但非唯一来源.器官移植包括自体移植(用同一体内的器官移植),异种移植(以人造器官或动物器官移植)。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0年第4期21-23,共3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