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人口密度高,市场经济发达。与全国其他省市一样,随着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随着《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颁布,卫生监督作为卫生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逐步得以确立和完善,全省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的景象,极大地促进了与此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面貌的改善,提高了卫生工作质量。据统计,至1999年底,我省已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万余家,从业人员83万余人,食品工业产值超过500亿;公共场所6.5万余家,从业人员30余万人;化妆品生产企业近300家;从业人员近4000人;集中式供水单位5000余家;放射工作单位近3000家,放射工作人员6000余人。食品卫生合格率从1979的54%上升到1999年的85.3%;放射防护合格率达94%以上;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0年第2期12-13,15,共3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