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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推出20条措施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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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推出积极引导营改增纳税人网上申报、设置办税服务厅首次申报专窗、错峰预约纳税人申报等20条措施。税务总局要求,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出处 《安徽水利财会》 2016年第3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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