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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社保基金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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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下发修订后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指出,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基金之间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该制度明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
出处 《安徽水利财会》 2017年第3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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