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皖财企[2019]443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为规范和加强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8期19-21,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Anhu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