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 ,合同责任日趋扩张 ,单一的归责原则已不能适应种类繁多的合同责任。为改变这种现状 ,我国合同责任归责原则应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成果 ,采取以严格责任为主 ,兼采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双轨制体系。从这个角度出发 ,在对两大法系归责原则比较研究的基础上 ,力主中国采纳双轨制归责原则 ,以适应合同责任类型的多样化及法定性特征 ,但应明定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适用的具体范围。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第4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