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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创新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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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会计法》比之原《会计法》 ,以突出法律责任主体、明确并强化了法律责任内容、增大了法律责任惩罚力度为其重要特征。具体而言 ,立法宗旨更科学 ,法律责任主体一元化 ;充实了会计核算的具体法律规定 ,使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有了详尽的法律依据 ;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监督体系 ;首次规范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 ;法律责任规定具体 ,惩处力度明显加大。
作者 白丽娜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第4期57-58,共2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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