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监总协调[2008]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另发),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08年第2期9-22,共1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