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发[2008]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2003年以来,在国务院领导下,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七部门)组织地方各级政府,连续5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08年第7期41-43,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