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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江西省新余市新山煤矿“11·29”较大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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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监总煤调[2011]188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11月29日,江西省新余市孔目江生态经济开发区欧里镇新山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该矿为私营企业、技改扩能矿井,生产能力由3万吨/年提升为6万吨/年。矿井为斜井开拓,有主、风井2个井筒,矿井采用MF1,1-6型翻斗式矿车运输。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2年第1期53-54,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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