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监总厅政法[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法发[2011]20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2年第3期84-84,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