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监总财[201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2年第6期18-21,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