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交管[2012]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安全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将每年12月2日作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2年第12期50-52,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