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3年第1号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规定的条件及程序,经综合审查,决定批准以下32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增加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3年第2期37-38,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