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监总统计[201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予印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月。请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自2013年7月5日起正式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3年第3期22-22,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