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我局制定了《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有效推进。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4年第3期15-15,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