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监总煤监[2014]4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4年第6期39-42,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