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安监总统计[2014]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予印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原《煤矿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同时废止。附件: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略)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4年第8期12-12,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