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格教育和构建有三个基本模式。“客体塑造”模式主张按照教育者意志塑造受教育者,“主体建构”模式主张受教育者自由自主地发展,却在很大程度上弱化、消解了教育者的主导作用;“主客协调”模式强调既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其自身成长的主体能动性,又强调教育者的价值导向的重要作用。实施“主客协调”模式是高师学生人格教育。
出处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4期100-103,共4页
Journal of Anq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