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农〔2016〕4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5月17日经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农田水利事业步入法治轨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16年第4期14-15,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