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建管函〔2016〕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现函送你们,请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参考。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16年第4期27-29,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