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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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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安监[2017]34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规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见附件),现就贯彻执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作者
机构地区 水利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17年第4期6-7,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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