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河湖[2018]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各流域管理机构: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了河长'有名',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入新阶段。为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实现名实相副,取得实效,水利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18年第4期1-6,共6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