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有利于维护我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积极促进合资经营企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内容有: 1、凡总机构设在我国境内的合资经营企业,无论其所得来自国内还是国外,均应按税法规定在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2、采用30%的比例税率,另按应纳税额征收10%的地方所得税,综合负担率为33%。外商将分得利润汇出国外时,还要按汇出额缴纳10%的所得税。3、为了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其国外分支机构在国外巳缴纳的所得税,可在设在我国的总机构应纳所得税额内给予抵免。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89年第3期56-58,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