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字的“仁”字构造是人字从二,意含二人并立之意,实指人与人共存之道。现代社会连带主义法学家所提倡的权利原则,即自己的权利行使,必须顾及他人的权利以维系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其实是与儒家所推崇的“仁”是不谋而合的。因此,社会连带主义者所推介的诚实信用原则,就是儒术正常之一的“信”国人类社会要适应新的经济环境而被法律化的行为规范。为了平衡社会的需要,道德、法律应作适当的法律化或遭德化。
出处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9年第3期11-15,共5页
Journal of Mengzi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