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教委、财政部教财(1991)92号文明确指出"在校学生规模在3000人以上,年资金流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均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设置总会计师.在校学生规模在3000人以下的高等院校,由主管财务工作的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如有符合条件的干部,也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成人高校一般包括脱产和函授教育两部分,其中在校生主要是指脱产而言,人数大多不超过3000人,年资金流量多在1000万元以下,总体来讲规模略小,但因其也属于高等院校之列,故此也应响应国家的号召,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具体情况进行财务管理改革.
出处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1年第1期103-104,共2页
Journal of Suzhou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