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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婚姻规范的宗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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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史学界一般认为中国本土文化是世俗文化,因此古代人们的婚姻家庭生活受宗教影响甚微,不象许多古代西方国家那样必须恪守宗教信条。对这一观点,笔者认为仅可适用于秦汉以后的社会,而在先秦社会则可进一步商讨。本文就先秦婚姻规范的宗教性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时代背景决定了婚姻规范具有宗教性 我国先秦时期,因社会去古未远,人们普遍存在着敬天尊神的社会心理。
作者 刘向明
出处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1998年第3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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