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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该为烟草广告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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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认为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广告法》修订草案),仍给“烟草广告”留有空间,6月9日,中国疾控中心控烟专家、公共卫生领域学者共计41人,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存审议时再修改《广告法》中具体条款,
作者 袁浩
出处 《人大论坛》 2014年第6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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