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项目制"下,财政支农更多依靠专项资金形式展开,并要求地方政府开展资金配套。然而,由于中央政府通过掌控财权而操控了多数支农事权,引发政府间支农权责划分不清,导致财政支农资金"配套制"的实践效果不佳。财政支农资金"配套制"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支农执行力,但要在"横向权责先统一,纵向权力再调整"的思路下实现各级政府支农权责合拍,并通过制度优化来改变基层政府"权小责大,力有不逮"的局面。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75-79,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中国现代农业支持的运行保障体系研究:建构逻辑与整体设计"(13YJC790020)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南省现代农业支撑的效应评估与执行机制创新"(142400410488)
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中心资助课题"中国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和执行机制研究"(HNNG20130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