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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离婚案件处理机制中子女利益的保护及其启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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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国家庭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确保子女利益最大化。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家庭法院通过离婚指导制度或专家咨询制度促成离婚夫妻达成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离婚协议。在判决离婚程序中,通过子女问题解决会议及父母教育活动,努力促成当事人之间就子女抚养、探望权行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我国无论登记离婚制度还是诉讼离婚制度,均未真正落实子女利益优先理念,对此,有必要借鉴韩国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对我国的离婚制度进行完善。
作者 陶建国
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77-82,共6页 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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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犬伏由子,宋賢鐘.《韓同法における親の離婚と予の養育について》,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1号.
  • 3金亮完.《韓間における家族法改正の軌跡》,载《司法書士》,2011年第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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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犬伏由子,田中佑季.《[親教育指針書](韓国「親教育共同研究会])》.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1号.

二级参考文献7

共引文献3

同被引文献50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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