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办医〔2014〕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生猪屠宰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以及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的新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生猪定点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动物检疫》
CAS
2014年第7期4-6,共3页
China Animal Health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