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共贵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建设。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第13期32-33,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