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家的黄老学派因"援道入法"而被称为"道法派",然而黄老道家在接受法家思想的同时,并不是对其进行全盘接纳,而是从道家理论体系出发,对其进行改造,以"道生法"的思想替代了法家"法自君出"思想,以"法宽刑缓"的主张替代法家的"严刑峻法"的主张,并引入阴阳学说对法家的"刑德"思想进行合理性论证,从而建立起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思想体系。
出处
《荆楚学刊》
2014年第2期11-13,共3页
Jingchu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楚国黄老学研究"(13BZX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