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整个人类教育发展历史中,教师评价始终是教育教学评价研究的核心位置和重要组成部分。1国内外现状分析1.1国外现状1985年英国皇家督学团提出了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又称为“专业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或者是“专业发展模式”(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model)。Curry认为,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提倡奖惩分离,帮助教师改善行为表现,促进职业发展[1]。在国外,教育评价大致历经了3个阶段:测量时代、描述时代、判断时代。英、美等国教师评价改革中走到了前面。20世纪80年代,美国教授枯巴和林肯在《第四代教育评价》中提出第四代教育评价概念,将布卢姆形成性评价理论向前推进了一步。20世纪世纪90年代,以美国加州为首的许多州与学区开始重视教师的自主参与意识和个体发展,采用个别化督导的评价体系。20世纪80年代末,英国开始推广和应用发展性教师评价。英国学者希尔兰兹(Shields)调查研究得出,教师参与发展性教师评价这一活动甚至是一种享受[2]。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其核心是以人为本,重视主体性、重视评价的激励与发展功能,促进评价对象的发展与提高。
出处
《护理研究(下旬版)》
2014年第6期2301-230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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