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中国司法改革经历了一个循环上升的历史进程。以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当代中国揭开了司法改革的序幕。目前,我国以法院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司法改革正处在改革深水区。从总体上看,改革在理念与体制上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矛盾。在司法改革的现代化进程当中,在一定程度上其又存在着回归传统的倾向。即,在否认"司法工具主义"并进而倡导"司法功能主义"的同时,又强调传承中国传统的解纷方式,重申司法的人民性,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
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Ecological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