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求助:
两个月前,我在下夜班回家途中被刘某驾驶的小车撞成重伤,至今不仅花去11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六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系醉酒驾车且超速、闯红灯,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则无需担责。由于刘某已被法院判处刑罚,一时难以对我作出赔偿,我曾要求刘某的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付,但却遭到拒绝,理由是该损失系刘某的个人行为所造成,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故与其无关,只能由刘某以其个人财产偿付。而我坚持认为损害发生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某妻子难辞其咎,对吗?
出处
《党课》
2014年第13期94-9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