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庄子提出"以道观之"作为获得"真知"的基本方法。"以道观之"即从"道"的立场去洞察和感悟外物对于人生的根本意义和价值。作为对"自我观之"的否定,这种观物方式的心理前提是对情欲"我"和智性"我"的摒弃,而它的最高境界则是物我对立的彻底消解或本真之我与本真之物的自然呈露。作为一种非功利和非理性的直觉体验,"以道观之"在本质上不是一种科学的认知态度,而是一种审美的观照态度。这种审美观照对中国古代艺术思维方式的确立以及艺术境界理论的确立,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121-126,共6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