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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中的格式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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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今社会交易主要以合同的方式进行。随着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现代商业贸易对交易的快捷和效率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格式合同应运而生.并得到广泛应用。然而在长期实践中,因格式合同带来的争议从未停歇。一旦发生争议,关于合同的一系列问题便接踵而至——合同是否成立?依卖方的格式合同确定还是买方的格式合同(为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双方当事人都会向对方发出己方的格式合同)?为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在立法和判例中采取了不同的方式,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外相关理论和实践在不断变革与创新,新理论、新方法不断出现。本文第一部分通过介绍要约——承诺规则,阐明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则;第二部分就格式合同成立中的问题进行论述。目前世界各国在实务中主要借助“镜像规则”来解决此类问题;第三部分通过比较英格兰法、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及中国法对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分析不同做法的优劣之处。
作者 王倩云
出处 《魅力中国》 2014年第18期275-27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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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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