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2009年以来,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三农”,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总体效果良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为巩固和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效果,我部对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现印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我部(金融司)。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4年第19期37-40,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