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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税率上调禽类股有望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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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4年7月9日起。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指活体白羽肉鸡屠宰加工后的肉鸡产品,包括整鸡,整鸡的分割部位.肉鸡的副产品,不论是鲜的.冷的或冻的),在海关完税价格的基础上,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作者 施亮
机构地区 中信证券
出处 《证券导刊》 2014年第28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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