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与代理人天然存在着利益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为代理人伤害委托人利益提供了可能。具体到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政府监督乏力、相关激励措施缺位、购买程序不完善以及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等原因,致使社会组织道德风险发生的几率进一步增大。因此,本文认为,一定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激励以及规范购耍程序,同时还要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力度,力争有效规避政府购硬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过程中社会组织的道德风险。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4年第6期72-74,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