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1日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将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取消审批,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及两项要约收购豁免情形的审批,同时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了相应的审批流程,让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从审批制逐渐发展成为市场化运作制,这也是为实现中国IPO从审批制到注册制而进行的一个前奏。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14年第28期87-87,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