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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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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企业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确保完成2014年就业目标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困难企业年度内可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 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情况下,经认定的闲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2014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出处 《山西政报》 2014年第11期26-2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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